「人人都會承認,真正的美德和神聖,主要是在人的心中,而不是在人的頭腦內。因此,這種美德主要是由對神的愛慕組成的。信仰的事情是關乎人的內心;理性上的領會如果不能叫人的心靈有感應,或是不能引發對神的愛慕,就全無用處」。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
光靠閱覽書籍而不去聽道,危險性很大,因為這樣的人,沒有機會感受到話語傳講出來時的能力。聽道能救我們脫離光靠閱讀的危險。如果研究的興趣不能引起行動,又沒有「帶動」的意志,也就一樣沒有益處。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
羅6:2說:「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針對我們向罪死去這句話有這樣的銓釋:「我們若把罪看成一個領域或範圍內,如同活在地球上的人過世,『很快就消逝,不再存在了;我尋找他,卻找不到』(詩37:36)罪的領域也是一樣。基督徒已經不在那裡了,因為他已經向罪死去……基督徒只向罪死去一次,然後救被遷到另外一個領域。-蘇格蘭神學家約翰‧慕理(John Murray)
「我們生活中的每件壞事,他們(不敬虔的人)都會逮住,蓄意扭曲抵擋基督和祂的教導。結果因我們的過錯,神的名遭到侮辱。我們越嚴密察覺到被敵人監視,我們越要避免他們的詆毀,使他們的惡意強化我們做好的意願。-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一個人要是基督徒的話,今生無法廢除罪的存在,也無法改變罪的影響(它的傾向總是一樣),的確,一定要摧毀它的權勢。意願。-約翰‧歐文(John Owen)
上帝要我們活出順服,而不是得勝。順服是導向上帝,得勝是導向自我。也許你覺得這兩句話的意思大同小異,但我們在罪中掙扎難以勝過的根本原因,常是因為內心隱約存在一種自我中心的態度。除非我們好好去面對並解決這種心態,否則不可能持續活出聖潔的生命。—畢哲思(Jerry Bridges)
罪的作戰手法就是纏繞、引誘我們的情感(我這裡稱之為私慾),因此,若想拒絕罪,就要朝情感下手才能對症下藥。我們必須確保自己的慾望是不斷想要榮耀上帝,而非滿足肉體的情慾。-約翰‧歐文(John Owen)
想對罪有正確的認識,必須先曉得罪是與上帝敵對的…所有的罪都是與上帝敵對,因為:所違背的是祂的律法,所藐視的是祂的權柄,所漠視的是祂的掌管……法老、巴蘭、掃羅、猶大都曾經說:「我有罪了、;但歸來的浪子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而大衛說:「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普拉默(W.S.Pl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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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這默示明明地寫在版上,使讀的人容易讀〔或作隨跑隨讀〕。(哈巴谷書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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