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翰福音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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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茲(J. Edwards)
假冒為善之人的喜樂是在自己身上,所以產生的結果是:在他們歡樂興奮之時,他們的眼目慣於放在自己身上;當他們得到所謂的屬靈開啟或屬靈經驗時,他們心裡想的全是自己的經驗,對自己的經驗讚嘆不已。

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
光靠閱覽書籍而不去聽道,危險性很大,因為這樣的人,沒有機會感受到話語傳講出來時的能力。聽道能救我們脫離光靠閱讀的危險。如果研究的興趣不能引起行動,又沒有「帶動」的意志,也就一樣沒有益處。

約翰‧慕理(John Murray)
沒有別的真理比「與基督聯合」的真理更能分授主裡的自信和力量,安慰和喜樂。這真理也助長成聖,因為與基督相交的知覺和因相交而有的豐恩厚益都會激發我們以謙虛、恭敬和愛心的態度與基督同行。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我們生活中的每件壞事,他們(不敬虔的人)都會逮住,蓄意扭曲抵擋基督和祂的教導。結果因我們的過錯,神的名遭到侮辱。我們越嚴密察覺到被敵人監視,我們越要避免他們的詆毀,使他們的惡意強化我們做好的意願。

約翰‧歐文(John Owen)
在你身上是否有一些尚未悔改的罪?如果有,一個新的罪可能就會很快來到,同時新的苦惱也將會來到,這會使你記起那一個老罪。

畢哲思(Jerry Bridges)
上帝要我們活出順服,而不是得勝。順服是導向上帝,得勝是導向自我。也許你覺得這兩句話的意思大同小異,但我們在罪中掙扎難以勝過的根本原因,常是因為內心隱約存在一種自我中心的態度。除非我們好好去面對並解決這種心態,否則不可能持續活出聖潔的生命。

約翰‧歐文(John Owen)
事實上,由於我們有不同的背景和性格,所以,我們很難辨別誰是最忠實的基督徒,外表可以是騙人的。請記住,在眾多所謂的最好的基督徒之中,大家已經發現很多非常糟糕的基督徒了。而許多追求與神之間寶貴交通的人,確實常常由於他們自己自由的天生性情和激情,不注重外表,以至於其他人覺得他們沒有風度並且不虔誠。

普拉默(W.S.Plumer)
想對罪有正確的認識,必須先曉得罪是與上帝敵對的…所有的罪都是與上帝敵對,因為:所違背的是祂的律法,所藐視的是祂的權柄,所漠視的是祂的掌管……法老、巴蘭、掃羅、猶大都曾經說:「我有罪了、;但歸來的浪子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而大衛說:「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
由於懺悔是在弟兄姊妹面前進行的,自我辯解是不可能的。罪人投降了;他放棄所有的邪惡。他將自己的心交給神,在耶穌基督以及弟兄姊妹面前,他所有的罪得赦免。他的罪失去了力量。…它不能把基督的肢體撕碎。現在,他不再用承擔他的邪惡,因為他已經擺脫了他的罪。現在,他站在罪人組成的團契中,和弟兄姊妹一起靠著神的恩典以及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而活。

回列表頁1. 耶穌基督的福音(上)
■ 唐納‧卡森 (D. A. Carson) ■ 梁永勝譯
   很多人都在議論一個事實,就是西方教會正處於一段異常分裂的時期,而且這分裂已經延伸到我們對福音的理解。對一些基督徒而言,「福音」是一套狹窄的教導,是有關耶穌、祂的死和復活,這套道理只要信得正確,就輕而易舉地把人送進天國裡去。之後,才開始作真門徒和改變自己,不過這部分就不算是「福音」。這想法與新約聖經主要強調的相差十萬八千里,根據新約聖經,「福音」是一個總括性的範疇,能把聖經大部分的內容結合在一起,使基督徒免於迷失和遠離神——從一個人悔改歸正和作門徒開始,至終局,至身體復活,至新天新地。

       有一些人有另一種見解,他們將福音等同於兩條最重要的誡命——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神,以及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極為重要,耶穌自己強調這是先知和律法的總綱(太二十二34~40)——但我們極需強調,它們並不是福音。


       今天我們有第三個選擇,就是把福音書裡耶穌的倫理教訓看作福音——然而,這是指跟每一卷福音書所記載之耶穌的受難和復活抽離的倫理教訓摘要。這進路建基於兩個嚴重的錯誤。首先,它忽略了一件事,在第一世紀是沒有「馬太福音」、「馬可福音」等等,我們的四本福音書分別稱為「根據馬太所載的福音」、「根據馬可所載的福音」等等。換言之,只有一個福音,就是耶穌基督的福音,根據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的記載而成。這獨一的福音,同時兼有警告和應許的信息,論及久所企盼的君王彌賽亞耶穌的來臨,包括祂的來歷、祂的先鋒的事奉、祂短暫的事奉——教導和奇蹟般地轉化人心,於祂的死亡和復活時達到高潮。這些元素不是一串項鍊上各自獨立的珍珠,用來組成彌賽亞耶穌的生平和時代。倒不如說,這些元素是緊密相連配合的。除非我們看清楚它們是如何匯聚在一起,如何指向耶穌的死和復活,否則我們無法正確地理解這些有關耶穌教訓的記載。它們總合在一起,便成為耶穌基督獨一的福音,這福音是正典中的福音書所共同見證的。讀耶穌的教訓,而沒有同時思考祂的受難和復活,那遠比評價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的生平和時代,而沒有思考美國革命更為糟糕,或遠比評價希特勒的《我的奮鬥》(Hitler’s Mein Kampf),而沒有思考他做過什麼和怎樣死更為糟糕。其次,我們很快就會發現:如果單單集中在耶穌的教訓,卻對十字架不予重視,就把榮耀的好消息眨為僅僅是宗教,把赦罪的喜樂降為僅僅是倫理的順從,把順服的至高動機降為僅僅是責任。代價是非常災難性。


      然而,更普遍的傾向也許是假設:不管福音是什麼,卻把創意的精力和熱情投入其他的論題——婚姻、快樂、繁榮、傳福音、貧窮、與回教徒角力、與世俗化的壓力角力、生物倫理、左派的危險、右派的危險—這清單是數之不盡的。這樣做忽略了一個事實:我們的聽眾必然會受我們吸引,去關注我們最熱切關注的東西。這個事實是每個老師都曉得的。我教學生的東西,他們不見得每樣都學,他們最可能學習的大概是我最感興奮的東西。如果把福音僅僅當成是理所當然的,卻熱心於相對次要的議題,我們就會教導下一代人貶低福音,卻熱心於次要的事上。站在邊緣發出先知的呼聲是很容易的,但我們迫切需要有人從中心發出先知的呼聲。套用英國詩人葉慈(W. B. Yeats)在《第二次降臨》(The Second Coming)中的名言:「中心無力管理」,這是我們必須害怕的。此外,我們若真的把焦點放在福音上,不久我們就會發現:只要正確明白福音,它會引導我們怎樣思考,應作什麼,成為其他論題的實質數組(asubstantial array)。如果僅從這些論題本身的範圍來分析它們,無論是多重要,相較之下也只不過是次要的;諷刺的是,如果我們深思福音,將它放在我們思想和生活的中心,它卻大有能力,足以應付所有其他的問題。


       有很多有用的聖經經文和主題,可以讓我們更清楚地探究和思考福音。但基於我們的目的,我們會把主要的焦點集中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19節。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上帝的教會。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上帝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不拘是我,是眾使徒,我們如此傳,你們也如此信了。既傳基督是從死裏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為了把事情說得更清楚,我會集中用八個詞語來概述,其中六個是斯托德(John Stott)首先提出的、五個句子來澄清,最後用了一個發人深省的總結。


A.八個概述的詞語:


       保羅說:他在這些經文中準備要談論的「福音」:「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1節)。「你們若……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2節)。事實上,保羅傳給他們的是「那最重要的信息」(3節《現代中文譯本》;《和合本》作「第一」)——一個有力的修辭,告訴其讀者要留心,因為他準備要說的是福音的核心。這句引言完結以後,在保羅的概要中出現的第一個詞是「基督」:「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等等,這帶我們到八個概述詞語中的第一個。


       (1) 福音是屬於基督論的(Christological):它是以基督為中心的。福音不是溫和的有神論,更不是沒有位格的泛神論。福音是以基督為中心,這是永不改變的,這是每一部主要的新約書卷極力表達的。比如,在馬太福音中,基督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祂是久所應許的大衛家的王,要把神的國帶來。祂藉著自己的死和復活,成為中保式的君王,堅稱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盡都在祂手裡。在約翰福音裡,耶穌是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祂,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因為父神嚴肅的旨意是要所有人榮耀子,好像榮耀父一樣。在使徒行傳記載的講道中,在天下人間,除了耶穌的名之外,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參:徒四12)。在羅馬書、加拉太書和以弗所書裡,耶穌是末後的亞當,律法和先知書都是為祂作見證,祂照著神自己的計劃,平息神的憤怒,叫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與祂的父神和好,從而也叫人與人和好。在啟示錄四至五章中有一個極大的異象,子從全能神的寶座上出現,祂同時是獅子,也是羔羊,唯獨祂配得打開在神右手上的書卷的印,因而達成神審判和賜福的無比目的。這裡也一樣:福音是屬於基督論的。斯托德說得對:「如果不傳講基督,就不是傳講福音。」


       儘管如此,這個基督論的立場並不是完全集中在基督的位格之上;它也同樣熱心地涵括了祂的死和復活。保羅寫道:第一要緊的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十五3)。在這書信較前的部分,保羅不是告訴他的讀者:「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而是說:「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而且,保羅在這裡把耶穌的死和祂的復活連繫在一起,正如本章其餘的經文所清楚顯明的。這是基督被釘十字架和復活的福音。


       換言之,不應抬高聖誕節,而輕視受難節和復活節。當我們堅稱:第一要緊的,福音是屬於基督論的,我們就不是把基督當作一位不重要的人,或只是一個神—人,他好像友善的保險經紀人出現來幫助我們:「耶穌是個友善的神—人,祂是非常非常友善的神—人,當你被壓垮時,祂會出現來幫你解決困難。」說福音是屬於基督論的,是在更濃烈的意義下來說:耶穌是那應許的彌賽亞,祂受死並復活了。


       (2) 福音是神學性的(theological):這是扼要地確認了兩件事。首先,如同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一再重申的,神使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過來(如:十五15)。更廣地說,新約文獻強調是神差派子到世上來,而子服從神而走向十字架,因為這是父的旨意。把子的使命與父全權的旨意看為互相對立,是毫無意義的事。如果福音的中心是屬於基督論,也同樣是屬於神學性的。


       其次,經文並非單單說耶穌死了,又復活了,而是斷言「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並復活了。十字架和復活不是沒有內容的歷史事件,乃是含有最深神學份量的歷史事件。


       要一瞥這主張的力量,我們必須提醒自己,在聖經中,罪和死亡是如何與神有關的。近年來,流行把聖經的故事情節概括如下:甚至從人一墮落之後,神就一直積極作工,要扭轉罪的影響。祂採取行動來局限罪所帶來的破壞;祂呼召出一個新的民族以色列人,透過他們來把祂的教訓和恩典帶給其他人;祂應許說有一天祂會差遣所應許的大衛家的王來,推翻罪和死亡、以及它們一切悲慘的惡果。耶穌所行的是:祂征服死亡,開啟公義的國度,呼召祂的跟隨者在末日完滿實現的前景下,現在就活出這公義。


       當然,這樣描寫聖經故事的情節,大部分是真實的。然而,這是一種多麼討厭的簡化主義,會引起嚴重的曲解。它把人的叛逆、神的憤怒和各種各樣的災難,含混起來而稱之為人類生活的降級,同時又把神的憤怒非位格化。這樣,它無法處理一個事實,就是罪從起初就是冒犯神。神自己宣判了死亡的刑罰(創二~三章)。這沒有什麼好驚訝的,因為神是一切生命的源頭,所以如果有祂形像的人,向祂臉上吐唾沫,偏行己路,要成為自己的神,要與他們的創造者、即那賜下生命者斷絕關係,那麼,除了死亡之外還能得著甚麼呢?而且,無論我們犯了甚麼罪,被冒犯得最嚴重的必然是神,這可用大衛的經歷來解釋。當他犯罪,誘姦拔示巴和謀殺她丈夫之後,先知拿單來指責大衛。在深深的懊悔中,他寫了詩篇五十一篇。那裡,他向神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五十一4)。當然,某程度來說,這是一堆廢話。畢竟,大衛的確是向拔示巴犯了罪,向她丈夫犯了極可怕的罪,他向總司令部犯了罪(因他把它腐化了),向自己的家人犯了罪,向拔示巴腹中的嬰孩犯罪,向整個國家犯了罪,全國都期待他會行事正直。事實上,很難找到有誰沒有被大衛的罪得罪的。但在這裡他卻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在最深遠的意義來說,那是完全正確的。罪之所以為罪,罪之所以那麼可憎,之所以絕頂可厭,是因為罪是得罪了神。人所犯一切的罪,被得罪最深的必然是神。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我們必須得著祂的赦免,不然,我們就一無所有了。聖經描述神是一位堅決要介入並施行拯救的神,也描述祂是因我們一直拜偶像而充滿憤恕的神。祂怎樣介入並拯救我們,也照樣像一位法官,一個被得罪、又忌邪得可怕的法官,監視著我們。


       這也不單是舊約神學的事,當耶穌宣告天國快來的時候,祂像施洗約翰一樣地呼喊:「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四17;參:可一15)。悔改是必須的,因為王的來臨應許了祝福,也保證了審判。登山寶訓鼓勵耶穌的門徒把另一邊臉也轉過來,重複警告他們要逃避地獄那定罪的火。登山寶訓警告聽眾,不要走那引到滅亡的寬路,又描述耶穌用這些話來宣告最後的審判:「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七23)。耶穌的比喻充滿了最後審判的警告;它們有那麼大的比例,顯示出天國的來臨要把人作出根本的區分。地獄的意象—外邊的黑暗、火爐、哀哭切齒、不死的蟲、不滅的火—連默想一會兒也覺得太可怕了,但是我們不能逃避一個事實,這些意象全是耶穌自己採用的。耶穌復活以後,彼得在五旬節講道的時候,目的就是要使聽眾相信耶穌是那應許的彌賽亞,祂的死和復活應驗了聖經所記載的,他告訴他們:「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6)。這既是警告,也是應許:聽眾覺得「扎心」,喊著說:「我們當怎樣行?」(二37)。這引出彼得說「悔改和受洗(相信)」的道理(二38)。當彼得向哥尼流和他一家傳道的時候(十23~48),他那感人肺腑的講道,其高潮在於聖經的應驗:神設立耶穌「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所以祂不只是猶太人的主。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如果我們面對審判而能安然無恙,這顯然是主要的原因。眾所周知,當保羅向雅典的異教知識分子傳道時(十七16~34),內容充溢著偉大的真理,而只有耶穌才與這些真理吻合:一神論、創造、人的本質、神的自我存在、祂那有攝理一切的至高主權、拜偶像的可悲和危險。然而,保羅的講道被打斷之前,他在其論述的結尾強調,神已經定下一天,那時祂要「按公義審判天下」—耶穌就是祂所立的審判者,耶穌滿有權威的身分是建立在祂的死而復活之上。當腓力斯請使徒來講「信基督耶穌的道」(徒二十四24)時,聖經告訴我們,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二十四25):這樣的主題顯然是忠實的福音信息中不能縮減的部分。這樣,難怪腓力斯會覺得恐懼(二十四25)。我們傳福音時,有多少次會令人恐懼呢?許多人都恰當地把羅馬書視為使徒保羅對於福音之理解的核心概述,從這書中可見,保羅強調審判是發生「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羅二16)。在保羅寫給帖撒羅尼迦人的信中,他提醒我們,耶穌「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帖前一10)。這位耶穌將會「同祂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祂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帖後一7~10)。我們等待一位「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而這位救主要救我們脫離的(腓三19~20的上下文所顯示的)就是毀滅的命運。我們「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弗二3),因為我們滿足於「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二3)——但如今我們已經本乎恩、因著信而得救了,在基督耶穌裡被創造來行善(弗二8~10)。這恩典因而拯救我們脫離罪,以及它另一個必然的結局——將來的刑罰。


       耶穌自己是我們的平安(弗二;徒十36)。「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一18)。然而,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三25),如今,我們「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五1~2)。


       時空不能反映的是:在希伯來書中,唯獨基督的犧牲可以讓我們逃避落在永生神(祂是烈火)手裡的可怕,又無法解釋,啟示錄為什麼一邊說羔羊是被殺的祭牲,一邊又警告人要小心,別落在忿怒的羔羊手裡。


       這一系列的主題——神、罪、忿怒、死亡、審判——連結在一起,使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節裡簡單的幾句話有多麼深的神學性:第一要緊的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我們腦海中立刻會想起一些平行經文:「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基督……為罪人死」(羅五6)。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一4)。「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三18)。或者,像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節所說的:「你們……因這福音得救」。被拯救脫離自己的罪,不只是脫離罪綑綁人的權勢,也要擺脫罪的後果—這些後果與神懷著神聖的憤怒而作出的嚴肅刑罰有密切的關連。一旦你們看到這一點,就必定發現,不管十字架成就了什麼,最重要的是它公正地撤消了神的刑罰,平息了神的忿怒,不然就等於什麼也沒作成。福音是神學性的。


       (3) 福音是按照聖經的(biblical):「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十五3~4)。有什麼經文是保羅想到、但又沒有說出來的呢?可能是耶穌自己復活後所教導的,當時,祂將「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二十四27;參:44~46節)。或許,他想起一些經文,就像詩篇十六篇和以賽亞書五十三章那樣,是彼得在五旬節當天所用的,也可能是詩篇第二篇,是保羅自己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所用的,他用了預表法來作解釋——一個發人深省、但仍可追溯的預表。在哥林多前書裡,保羅在另一處引喻基督是「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已經被殺獻祭了」(五7)——這樣,也許他模仿了希伯來書作者的推理,後者優美地勾畫出一些方法,透過這些方法,舊約聖經被套進救恩歷史的架構中,宣告舊的約被廢止了,新的約來臨了,並以更美的會幕、更佳的祭司制度、更美的祭牲來結束。無論如何,非常顯著的是,使徒把第一要緊的福音建基在聖經之上——他所想到的當然是我們所謂的舊約聖經,然後建基在使徒的見證之上——而這就是我們所謂的新約聖經。福音是按照聖經的。


       (4) 因此,福音是使徒所傳的(apostolic):當然,保羅興高采烈地強調,有超過五千人目擊復活的主耶穌。然而,他一再叫我們注意使徒:耶穌「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十五5);「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十五7~8),而我是「使徒中最小的」(十五9)。留意十五章11節中的代名詞的先後次序:「不拘是我,是眾使徒,我們如此傳,你們也如此信了」(十五11)。代名詞的次序先是我、他們(眾使徒)、我們、你們,這有力地將使徒的見證和教導,與後來所有基督徒的信仰連結起來。福音是使徒所傳的。


      (5) 福音是歷史性的(historical):這裡有四點是我必須說明的。


      首先,哥林多前書十五章明確地說到耶穌的埋葬、並祂的復活。耶穌的埋葬證明祂死了,因為(通常!)我們只會埋葬已死的人;耶穌的顯現證明祂復活了。耶穌的死亡與復活在歷史裡緊密相連:那位被釘十字架者也是那復活者;如多馬希望看見的證據,那從墳墓裡出來的身體,仍帶著進墳墓時的傷口。這復活發生在第三天:這是從死亡那天算起。十字架與復活之間的緊密連結是不容否認的。任何的進路,不論是神學上的,還是傳福音的,若將耶穌的死與耶穌的復活相對立的話,比愚蠢無聊好不了多少。或許,我們需要特別強調兩者中的一個,以對抗一些特殊的否定或需要,但為了其中一個而犧牲另外一個,就偏離了如下的觀點:十字架和復活兩者在歷史上是連結在一起的。


       其次,我們用以取得耶穌的死、埋葬和復活等歷史事件的方法,跟用以取得幾乎所有歷史事件的方法,兩者是完全相同的:透過在場的證人和證物,藉著他們留下的記錄。就是因為這個緣故,保羅才要列舉誰是目擊證人,提到其中很多人在他寫信的時候還活著,因此仍然能夠接受調查證實,並且保羅也認識到他們的可靠性是非常重要的。靠著神的憐憫,這部聖經(其中的一個特性)是那些目擊證人的書寫記錄、神的道成為文字(inscripturation)。第三,我們必須看出基督教有別於其他宗教,基督教的主要聲言是不能縮減的歷史事件。如果你可以用某種方法—我不知怎樣可以—證明佛祖釋家牟尼是沒有在世上活過,你會否把佛教的可靠性摧毀呢?不會,當然不會。佛教之所以看似有理而又有人相信,是由於佛教是一個善變的系統,本身能自圓其說,又有吸引力。一點也不是基於它有任何歷史依據。如果你可以用某種方法—我不知怎樣可以—證明,印度教偉大的奎師那(Krishna)神是從未存在過,你會否就摧毀了印度教呢?不會,當然不會。如果古時希臘人有成千的神明,印度人卻有數以百萬計的神明。在印度教中又有繁雜的幻象,在其中,一切實相包羅在獨一的真理之中(這真理是千變萬化,由「業」〔karmic system〕來掌管賞善罰惡和輪迴),這些真理的建立,絕對不是因為它們是真實存在的。如果奎師那神從印度教的萬神殿裡消失了,你隨時也可以上街改去濕婆神(Shiva)廟。那麼,假設你有一位鄰居是友善的回教徒老師,你走近他而希望探究一下回教究竟是如何聲稱與歷史緊密相連。你會發現回教是很看重歷史,但其方式卻有別於堅信聖經的基督教信仰。你可能問這位老師:「阿拉可否決定把自己最終的啟示給與穆罕默德之外的人?」或者這位老師起初會誤解你的問題,他可能回答說:「我們相信神把偉大的啟示給了祂的先知亞伯拉罕,把偉大的啟示給了祂的先知摩西,把偉大的啟示給了祂的先知耶穌。但是我們相信阿拉把祂最偉大和最終的啟示給了穆罕默德。」你可能回應說:「先生,我懷著敬意,明白這是回教所教導的;你當然也明白我身為基督徒,是從不同的方式來看事情。但這不是我的問題,我不是在問回教徒是否相信神把最大和最終的啟示給了穆罕默德:你當然是如此相信。更正確地說,我是問一個假設性的問題:『神如果願意,有沒有可能已經把祂最大和最終的啟示,給了穆罕默德以外的人?』」你那善於思考的老師無疑會說:「當然!阿拉,當受稱頌,祂擁有一切的主權,祂可以為所欲為。啟示完完全全是阿拉的恩典禮物,阿拉可以把它給與任何一位祂揀選的人。不過我們相信:事實上,阿拉把它給了穆罕默德。」


       換言之,回教徒認為:相信和教導阿拉在歷史上把最終極的啟示給了穆罕默德是很重要的,而回教的歷史也聲稱穆罕默德是他們護教學中的一部分,也是不可或缺的部分,用以證明穆罕默德作為最後的先知的重要地位,儘管如此,穆罕默德本人本質上與回教的神學觀點並沒有密切關係。也可以這樣說,回教徒一定要承認:除了阿拉以外沒有別的神,而穆罕默德是祂的先知,但是穆罕默德的歷史存在本身,並不決定回教徒對神的理解。


       然而,假設你向一位學識淵博的基督教牧師詢問類似的問題:「你是否相信:聖經的神可能把祂最終的啟示給了拿撒勒人耶穌之外的人?」這問題甚至有點自相矛盾—因為耶穌是獨一的啟示,在道成肉身中進入歷史的啟示。正如約翰在他第一封書信上所寫的:「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約壹一1~2)。這是歷史的啟示。此外,在耶穌的生平裡有一些特別的歷史事件,是掌握基督教基本信仰的要訣—而且在此,居於首位的就是耶穌的死和復活。


       兩年多之前,有一位記者向當時聖公會的珀斯主教(Perth,現在是澳洲聖公會的大主教),問了一個重要的問題。記者問:「如果我們發現了耶穌的墳墓,而且以某種方式證實了墳墓裡的遺體就是耶穌,那對你的信仰有什麼影響呢?」大主教回答說,這對他的信仰沒有什麼影響:耶穌基督在他的心中復活了。使徒保羅對這個問題了解得更為清楚直接: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林前十五17)。換言之,要證明信仰的正確性,部分是視乎所信的對象是否真實——在此是指耶穌的復活。若耶穌沒有復活,要他們相信是遙遙無期的事,就算信了,也只不過是徒然的信仰,顯得他們愚笨無知而已:他們「比眾人更可憐」(十五19)。對於前任珀斯大主教是沒有什麼好生氣的:他和他對此事的意見是可憐得很。


         在我們的文化中,很多人相信「信仰」這個字是「宗教」的同義詞(例如「有很多的信仰」是「有很多宗教」的意思),或者指一個個人的、主觀的宗教選擇,與真理毫不相干。但是在這段經文裡,保羅強調:若基督沒有復活,那麼相信基督復活的信仰只不過是徒然而已。要證實信仰是否真實,某種程度上是視乎其信仰對象的可靠性、可信性。如果你相信一些東西是真的,但這些東西實在不是真的,那麼你的信心不值得表揚;那反而是徒然、沒用、沒價值的,令人覺得你很可憐。要證實信仰是否真實,某種程度上是視乎其信仰對象的真實性——在此,信仰的對象是一個歷史事件,是耶穌基督的復活。聖經從不叫人相信不真實的事。基於同一原因,聖經提到增強信心的其中一個主要方法,是把真理清楚地說明出來,並為它據理力爭。


       要澄清堅信聖經的基督教和歷史之間的關係,還有另一種方法。不久以前,三一神學院新約系的成員,為一位可能加入的人進行面試,那候選人很傑出,有多年結實纍纍的牧養經驗,也接受了優秀的神學教育。然而,當我們問他,若遇到學生問及福音書裡各式各樣已知的歷史難題,他會如何回應的時候,問題出現了。他每每想到的是討論馬太的神學主題,或馬可的聖經神學,又或者是路加的文學結構等等。他完全置歷史問題於不顧;他忽略了它,寧願完全從文學和神學主題的角度來討論。我們在適當的時候告訴他,如果他一直持守這樣的態度,我們是沒法讓他加入我們的部門,因為雖然著手處理馬太福音的神學是完全對的,但是不能為此作出犧牲,拒絕談論耶穌這個歷史人物。這次的候選人給我們一個印象,覺得我們好像是因著有關基督的神學概念而得救;這樣通往救恩,是唯理論的進路,幾乎是諾斯底主義的進路。不過,我們得救不是因著有關基督的神學概念,而是因基督本人而得救。救我們的基督確實有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所接受的神學事實,但這個基督是超乎文本的(extra-textual)的;祂是歷史上的神—人,是經文所見證的。


       第四,我們必須面對一個事實,當代對「歷史性」一詞的討論,有時是基於許多不穩的假設。對於某些深信哲學自然主義的人來說,「歷史性」一詞只能應用於某些事件,它們必須有因果關係,完全處於正常或「自然」,或處於流動的事件時序之中。如果這是「歷史性」的定義,那麼耶穌的復活就不是歷史性的了,因為這樣的定義排除了可以行大能、以超自然和驚人的方式干預。而「歷史性」更佳的定義,是指發生於持續的時空(continuum of space and time)之中的事件,不管神是用一般的因素,還是用祂超自然的爆發力量,來成就這些事件。我們堅持:在這種意義之下,復活是歷史性的:它發生在歷史之中,就算神是用了驚人的力量,叫基督耶穌這個人從死裡復活,給了祂復活的身體,是跟進墳墓時的身體有真實的連續性。這個復活的身體可以被眼見、觸摸、握住;它能吃普通的食物。然而,這個身體也可以突然在緊閉的房間中出現,這身體叫保羅難以描寫,最終他稱之為靈性的身體或天上的身體(林前十五35~44)。這身體是藉著神那驚人、超自然的力量,從墳墓中復活過來—發生在歷史之中。


       簡而言之,福音是歷史性的。


       (6) 福音是個人性(personal)的: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不單是歷史事件。福音是神學性的,不單是指福音把很多神學原則組織起來,它宣布了個人得救的方法。保羅在本章的開頭寫道:「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林前十五1~2)。一個歷史性的福音,如果不是個人的,或是沒能力的,就只不過是文物研究而已;一個神學性的福音,如果不是用信心來接受,又不能使人改變的話,就只不過是抽象的理論而已。


       事實上,福音是個人性的。


       (7) 福音是普世性(universal):如果我們更進一步看哥林多前書十五章,會發現保羅表明基督是那新亞當(22節、47~50節)。在這上下文中,保羅不是從猶太人發展至外邦人,或是從以色列這個神子民所在的國家,發展至教會這個被揀選的國際群體。然而,基督作為新亞當,暗指了一個全面的視野。在祂裡面的新人性,吸引了從各語言、各部族、各民族和各國而來的人。在這意義下,福音是普世性的。這普世性不是說,所有人都被改變和拯救,無一例外;因為事實上,沒有包括那些只活在舊亞當之內的人。但福音是賜與全人類的,其普世性是榮耀的,沒有絲毫種族主義的味道。福音是普世性的。


       (8)福音是末世性的(eschatological):這可以用很多方式來思考,因為福音的末世性是不只一個方面。例如,現今基督徒所領受的一些祝福在本質上是末世性的祝福,是屬於末後的祝福,縱使它們在現在已經實現,已經屬於我們。神宣告祂用寶血贖回、用聖靈重生的人已經被稱為義了:這個最後的判決是從末期而來的,靠著耶穌所成就的,已經向基督的子民宣告了。我們已被稱為義——在這意義上福音是末世性的。但在另一個意義上,福音也是末世性的。在我們所讀的這一章裡,保羅把焦點集中在最後的改變,在50節及以後的經文,他說:「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單單強調基督徒今世在基督裡所享受的祝福是不夠的:福音是末世性的。


       因此保羅所傳講的是,第一要緊的是,福音是屬於基督論的、神學性的、按照聖經的、使徒所傳的、歷史性的、個人性的、普世性的和末世性的。


 


最後更新 : 2009-10-06

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哥林多後書九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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