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翰福音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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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茲(J. Edwards)
假冒為善之人的喜樂是在自己身上,所以產生的結果是:在他們歡樂興奮之時,他們的眼目慣於放在自己身上;當他們得到所謂的屬靈開啟或屬靈經驗時,他們心裡想的全是自己的經驗,對自己的經驗讚嘆不已。

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
光靠閱覽書籍而不去聽道,危險性很大,因為這樣的人,沒有機會感受到話語傳講出來時的能力。聽道能救我們脫離光靠閱讀的危險。如果研究的興趣不能引起行動,又沒有「帶動」的意志,也就一樣沒有益處。

約翰‧慕理(John Murray)
沒有別的真理比「與基督聯合」的真理更能分授主裡的自信和力量,安慰和喜樂。這真理也助長成聖,因為與基督相交的知覺和因相交而有的豐恩厚益都會激發我們以謙虛、恭敬和愛心的態度與基督同行。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我們生活中的每件壞事,他們(不敬虔的人)都會逮住,蓄意扭曲抵擋基督和祂的教導。結果因我們的過錯,神的名遭到侮辱。我們越嚴密察覺到被敵人監視,我們越要避免他們的詆毀,使他們的惡意強化我們做好的意願。

約翰‧歐文(John Owen)
在你身上是否有一些尚未悔改的罪?如果有,一個新的罪可能就會很快來到,同時新的苦惱也將會來到,這會使你記起那一個老罪。

畢哲思(Jerry Bridges)
上帝要我們活出順服,而不是得勝。順服是導向上帝,得勝是導向自我。也許你覺得這兩句話的意思大同小異,但我們在罪中掙扎難以勝過的根本原因,常是因為內心隱約存在一種自我中心的態度。除非我們好好去面對並解決這種心態,否則不可能持續活出聖潔的生命。

約翰‧歐文(John Owen)
事實上,由於我們有不同的背景和性格,所以,我們很難辨別誰是最忠實的基督徒,外表可以是騙人的。請記住,在眾多所謂的最好的基督徒之中,大家已經發現很多非常糟糕的基督徒了。而許多追求與神之間寶貴交通的人,確實常常由於他們自己自由的天生性情和激情,不注重外表,以至於其他人覺得他們沒有風度並且不虔誠。

普拉默(W.S.Plumer)
想對罪有正確的認識,必須先曉得罪是與上帝敵對的…所有的罪都是與上帝敵對,因為:所違背的是祂的律法,所藐視的是祂的權柄,所漠視的是祂的掌管……法老、巴蘭、掃羅、猶大都曾經說:「我有罪了、;但歸來的浪子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而大衛說:「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

潘霍華(W.S.Plumer)
由於懺悔是在弟兄姊妹面前進行的,自我辯解是不可能的。罪人投降了;他放棄所有的邪惡。他將自己的心交給神,在耶穌基督以及弟兄姊妹面前,他所有的罪得赦免。他的罪失去了力量。…它不能把基督的肢體撕碎。現在,他不再用承擔他的邪惡,因為他已經擺脫了他的罪。現在,他站在罪人組成的團契中,和弟兄姊妹一起靠著神的恩典以及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而活。

回列表頁3. 耶穌所傳的福音
■ 麥約翰 (John. Macarthur) ■ 蔡麗芬譯

     在前一章裏,我們已觸及到主耶穌呼召人作門徒。這章我們將要更深入仔細來探討。讓我無可爭辯地再說一次,主耶穌教訓人要捨己來跟從祂,就是救恩的邀請,而不是一種「更高層次的生活」,或是得救後信心的第二步。現代的教導,是將作門徒和救恩分別開來,這是在聖經中找不到的。


      每一個基督徒應該就是門徒。 事實上,主的大使命就是要我們往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十八19~20)。這就是說,教會的使命和福音派的目標就是使萬民作門徒。門徒就是那些相信的人,那些其信心激勵他們遵守主耶穌所有教訓的人。「門徒」這個字在使徒行傳中一直被當作「信徒」的同義字。(使六1~2,7;十一26;十四20,22;十五10)。任何將這兩字區分開的都是人為的。雖然介紹這區分概念的人是很誠懇和善意的,此舉催生了簡單相信論的神學,也因此捨棄了主耶穌嚴厲的要求。


      當耶穌呼召門徒時,祂謹慎地向他們說明跟從祂的代價。心懷二意不願委身的人就不會有回應。因此,祂趕走任何不願付代價的人—例如那個富有少年官。祂警告那所有想要作門徒的人小心計算代價。「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路十四28~30)


      關於這段經文,史約翰(John Scott)有敏銳透徹的評語:基督教的景象佈滿殘骸,半完成的樓房,皆是那些蓋到一半,卻不能完成的人所遺留下來的廢墟。因為仍有成千上萬的人忽視基督的警告而冒然決定要跟隨祂,卻沒有先停下來思考所要付出的代價。結果就是今日基督教圈的大醜聞,即所謂的「掛名的基督教」。在許多基督教文明散佈的國家,大多數的人披上體面、但卻是淺薄虛飾門面的基督教。他們多多少少參與一些的事奉;足夠到受人們的尊敬,但卻不夠到自己覺得坐立不安。他們的宗教是一種很棒的軟墊子,用來保護他們遠離逃避人生的艱難不快。同時為了他們自己的方便,任意去更改其宗教的地位和形態。難怪那些諷世者說:教會充滿著偽善,並且把宗教貶低為逃避主義。


      一個基督徒不只是一個買了「火險」的人,他們「接受基督」僅為了逃避地獄之火。正如我們不斷看到的,真信徒的信心是表現在他們的服從和順服上。基督徒跟從基督。他們是無疑地委身於基督作他們的主和救主。他們渴慕去取悅神。他們是謙卑柔和的學習者。(在希臘文用mathetes)當他們失敗時,他們尋求饒恕而繼續努力下去。那就是他們的精神和方向。


      呼召來作基督的門徒,明白地要求正是那種完全的獻身。是一種全人委身,沒有任何有心故意地保留,除此之外沒有人可來就近基督。那些認為只承認一長串的福音事實,以及繼續過任何一種他們想過的生活之人,應該好好自我省察是否有真實的信心(林後十三5)。在馬太福音十32~39,主耶穌向祂的門徒挑戰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關於主耶穌對作門徒的說明,沒有比這個更明確了。祂以最可能清楚的語言將作門徒的代價詳細陳明。這段話是特別為十二個門徒說的(太十5),但是這些作門徒的原則,同樣也適用於我們所有的人。馬太五24說,「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學生」這裡指任何門徒,及這字後面所說的話,直到本章結束,皆適用在一般的門徒。


      有人認為門徒是另一類比較願意獻身的信徒,他們指出說:十二個門徒—或至少其中的十一個—已經是相信基督的信徒,因此不需要教導他們以信心來跟從基督的意義。沒錯,大部份的門徒無疑地已是重生了,但那並不抵消掉這些話對他們的作用。事實上,這些人已被稱為「門徒」(太十1)。但這不是邀請他們進入較高層次的關係,而是提醒他們,當他們相信時就已建立起來的作門徒的代價了。我們的主乃是不斷地教導他們信心和救恩的意義,且不停地提醒,當他們選擇來跟從祂時所作的委身。


      這些話同時也適用在你我身上。路加十四25~35包括類似的話—甚至以更強烈的言語—是主耶穌不僅向十二個門徒,也是向來聽祂的群眾說的。


      馬太十2稱十二個門徒為「使徒」,這詞表示「差派出去的人」。他們已受完基本的訓練,耶穌差派他們出去傳道。向他們分別的訓示,耶穌用門徒這個字,而不是使徒。祂的話適用於每一個門徒,就如同一塊路標,用來給每一個可能來跟從耶穌的人指路。


在人的面前認基督


      馬太十32~33,「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使我們想起馬太七21~23那幅可怕的審判時的景象。那是表示說,在人前承認是成為一個真基督徒的條件嗎?不是。但那卻是表示,一個真信徒的特性將會毫無保留的稱信基督。保羅寫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羅一16)。


      真門徒的內心必委身要像耶穌基督。表示同時作祂所作的和願意受到同樣的待遇。又表示願意去面對充滿敵意的世界而毫無所懼。也表示在人面前認耶穌是主,並且相信祂必也在天父面前為我們說話。


      「告白」(confess)指確認,瞭解,同意。那是陳明一個人的認同、信心、信賴和信任。一個人可以口裏承認基督,如羅馬書十9所說的,同時也藉著義行來承認祂,如提多書一16所言。我們要在「人面前」認基督。這是強調告白信仰的公開性,其重要意義是不能被抹煞的。在羅馬書十10我們讀到:「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如果心裏真正相信,口裏必願承認。告白信仰不僅僅是人這方面的工作,乃是由神來促使和激勵的,是緊接著相信之後的動作且是不可分的。我再說一次,告白信仰是真信心的特徵;而不是救恩的額外條件。


      約壹四15說,「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什麼是真基督徒的記號?他們認耶穌為神的兒子。那並不表示說,一個作門徒的總是會為主站立起來。彼得在主耶穌被出賣那夜否認祂三次。還有提摩太,他不但是保羅的一個最優秀的門徒,也是以弗所教會的牧者。這個具有非凡牧養恩賜而獻身年輕傳道人,正是一個模範門徒。但他也許經歷暫時靈性上的損傷,又或許他是生性畏懼。保羅必須寫信告訴他,「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提後一8)


      一時的失敗並不會使門徒的身份失效。我們全都曾不止一次失敗在人前承認基督。但如果我們是真門徒,我們必不會總是故意、且別有心機地隱瞞我們的信心不讓人知道。甚至亞利馬太的約瑟,使徒約翰稱他為「祕密的門徒」,都大膽地去總督彼拉多那裡去,在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後要求把耶穌的身體領去。(約十九38)


      基督說,祂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我們(太十32)。那是什麼意思呢?基督是在說,在審判日時,祂將會說,「這人是屬我的。」祂將信實對待那些對待祂信實的人。同樣也陳明另一面事實,「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祂。」(太十33)這話主要不是對那些公開的反對者說的—那些惡意拒絕祂,完全漠視祂的,輕蔑祂的,頂撞祂的或褻瀆祂名的人。這番話當然也適用在那些人身上,但我們的主特別是對假門徒說的,那些自稱為基督徒而其實卻不是。


      當試驗來到時,假門徒總是拒絕主,也許是藉著他們的緘口無言,或他們的行為,或所說的話。事實上,這裡指的全都包含在內。這裏所說的是一個人一輩子都過著拒絕基督的生活。他也許宣稱是相信主的人,但他生活的種種跡象卻處處在拒絕祂(參提多書一16)。教會裏充斥了這種人,戴著門徒的面具,而私底下卻以卑劣的行為來拒絕祂。基督也必在天父面前拒絕他們(33節)。


      馬太二十五31~46詳細描述在審判的日子將發生的事。這段經文特別是在描寫災難後分別綿羊和山羊及審判萬國(32節)。但這個原則也適用於神對個人審判的情況。主在這裏要把綿羊(那些認祂的人)安置在祂的右邊,而山羊(那些不認祂的人)安置在祂的左邊(33節),且將領綿羊進入所預備的國。這些就是認祂的義人。我們如何知道的呢?祂說,「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喫。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35~36節)我們再一次看到,他們是過怎樣的生活的樣式,就能顯示出他們宣稱認識基督的實際如何。那些沒有過著和在基督裏的信心相稱的生活的,將被送往接受永刑(4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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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真門徒第二個品質證明是愛基督甚於自己的家(太十34~37)。尤其是37節是非常強烈的話,「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如果你認為這話太強烈了,你去看在路加十四26~27的平行經文:「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要作一個門徒,難道就必須照字面上地去恨自己的家人嗎?明顯地,這不是叫我們去違反神已明白的吩咐過的那種恨,如,「當孝敬父母」(出二十12)以及「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以五25)。這段經文的重點在這句話「和自己的生命」(路十四26)。主耶穌要說的是我們必須毫無疑問地忠於祂,甚至過於自己的家人—以及特別是過於自己。聖經教導我們要捨己(太十六24),看自己是死的(羅六11),要脫去行為上的舊人(弗四22)—以完全棄絕的心態來攻克己身(林前九27)。那就是我們對世上的佔有物和甚至對我們的家人所該有的同樣心態。


為什麼用這麼嚴重的話語?


      基督為何要使用這麼使人不悅的條件呢?因為祂不顧一切要驅走那些不願委身的人,正如祂要吸引真信徒來就祂。祂不要那些心懷二意的人自己欺騙自己以為能進入天國。除非將祂擺在首位,否則就是將祂擺錯地方。 背起十字架來 那些不願為基督捨命的不配作祂的門徒(太十38)。他們也不能作祂的門徒(路加十四27)。這些話無法和我們這一代流行的隨意的歸信調和。主耶穌不是要求人把祂額外附加在他們目前的生活環境中。祂要門徒願意為祂撇下一切。這是一種全然的捨己呼召—如果需要甚至願為祂的緣故捨命。


     當馬太十38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那並不是指背負困難情況的「十字架」,如長期病痛,或者是喋喋不休的配偶。我曾聽到過一個講道將十字架屬靈化成代表各種的事情,從難纏的岳母大人、漏水的屋頂、到三十年的舊車!但那不是對主耶穌第一世紀的聽眾所代表的意思。對他們而言,十字架不是指長期困難或煩人的重擔。它甚至不會使人想到各各他—主耶穌尚未上十字架,而他們也不瞭解祂將會被釘十架。


      當主耶穌說,「背起你的十字架」,他們想到的是殘酷的折磨和死亡的刑具,也想到以人能想像得出的最痛苦的死法。他們又想到可憐、被定罪的刑犯在路旁被掛在十字架上。無疑的他們看過人被那樣處死。


      主耶穌的聽眾瞭解祂是在呼召他們為祂而死,也知道祂是在要求他們作最終極的犧牲,以全人如主般向祂降服。


      主耶穌最後加上一句關於作門徒的意義,卻又看是相互矛盾的話:「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十39)。「得著生命的」是指那些要保全自己肉體生命的安全而在受壓力下否認基督,或是那些要緊握住自己的生命而不願背起十字架的人。因為祂首先關心的就是保住他肉體的生命,他將失去永恆的靈魂。相反地,一個人願為基督的緣故捨命,必會得到永生。


      聖經並沒以殉道來教導救恩。主耶穌並非在勸門徒去為祂找死。再一次地,祂是在指一種型態,方向。祂是在講,真基督徒並不畏縮,甚至面臨死亡時。另一種方式來說就是,當面臨抉擇,是選服事自己還是事奉主時,真門徒就是那個選擇事奉主的人,甚至要付上個人極大的代價。


      我再說一次,這個教導並不是絕對不准有任何一時的失敗,就如彼得的情形。但是甚至彼得最後也證明他是一個真門徒,不是嗎?時候到了,他也願意為耶穌的緣故捨命。 在路加九23記載類似耶穌所講的話:「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我們注意到這裏多加一個字:「天天」。門徒的生命引來迫害,因此,必須過著天天捨己的生活。保羅寫給哥林多人的信說,「弟兄們,我在我主基督耶穌裏,指著你們所誇的口,極力地說,我是天天冒死。」(林前十五31)。


      天天捨己的觀念和現代人認為相信耶穌只是一時衝動決志很不調和。一個真信徒乃是簽定終生的。貼在車子後面的妙詞寫說「試試耶穌」,這種心態是和作門徒毫無干係的—信心不是一種實驗,而是一種終生的委身。信心表示天天背起十字架,每天都完全獻上—切給基督。也表示毫無保留,毫無懷疑,毫無遲疑(路加九59~61)。信心又表示沒有任何故意隱藏,或阻礙祂的主權,或固執地不讓祂掌管一切。信心要求我們痛苦地割斷和世界的連線,封住逃避的門以及除去任何在失敗時就退縮的安全退路。真信徒知道他們要和基督一同往前行直到生命的終結。既把手放在犁上了,他們就不回頭看(路九62) 。


      那就是所有要跟從基督耶穌的人所該作的。那才是真材實料的真門徒。


 

最後更新 : 2010-02-20

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哥林多後書九10~11)

我們的總幹事 麥種代禱信 同工腳蹤
麥種贈送事工!!

將這默示明明地寫在版上,使讀的人容易讀〔或作隨跑隨讀〕。(哈巴谷書二2)
2008 OH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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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與卡森博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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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森博士光臨麥種書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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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香港福音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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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道亮博士來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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